根據動物保護法第四章19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應植入晶片。
要選擇哪一種寵物晶片
早期剛開始推廣寵物晶片時,當時的寵物晶片有很多種,國內主要使用「十碼」,而國外通用「十五碼」,廠牌多,掃描器也沒有通用,造成飼主很大的困擾。目前政府已經開放並統一植入國際通用十五碼晶片,大多數的動物醫院也開始使用「多頻掃描器」,各種規格的晶片應該都可以掃得到。
掃描不到寵物晶片的情況
當然也是有一些情況可能會掃描不到晶片,例如晶片磨損、在寵物皮下移動、寵物毛太厚或是太躁動、掃描者技術不純熟等等。按照規定,一般晶片固定施打的位置是寵物肩胛骨中間,但也有發生在腿部掃到的例子。若確定有植入晶片,可以改請其他人嘗試掃描,或更換掃描器,並試著做大範圍的掃描。
植入晶片與狂犬病疫苗
在臺灣,植入晶片的同時大多也會安排狂犬病疫苗接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二○一三年發現野生動物感染狂犬病毒,必須經過兩年的觀察期才能從疫區除名,遺憾的是直至二○一七年尚有狂犬病病毒被檢出,因此政府單位大力推動狂犬病疫苗接種,期望能早日從疫區中除名。
不過由於貓咪在接種疫苗或注射後有機會形成纖維瘤,因此許多飼主都偏向不讓貓咪接種狂犬病疫苗與植入晶片。
在此可以給飼主一些建議,寵物在法律上的身分為「物品」,當今天心愛的寵物被偷抱走或強佔時,法律首先會以晶片證明來判斷歸屬。而且雖然現在大多還是以勸導的方式請飼主帶寵物去植入晶片與注射狂
犬病疫苗,事實上,若是遭人檢舉未注射疫苗或植入晶片,依照動保法是可開罰的。
建議飼主們可以主動跟獸醫師討論注射計畫,避開重複注射的位置、採用無佐劑疫苗,都能將貓咪纖維瘤的風險降到最低。